安全保护等级
2024-11-12
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二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小的局域网,非涉及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等。
二级安全保护能力需达到:能够防护系统免受外来小型组织的、拥有少量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及其他的相应程度的威胁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遭受攻击损害后,具备在一段时间内恢复部分功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