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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陆陆科技 | 2024-08-13 09:46

近日,省工信厅印发了《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是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从国家层面看,截止目前,国家已开展四批示范遴选,共遴选出服务制造示范企业262家,示范平台174家,示范项目157个,示范城市24个。从各省层面看,已有辽宁、江苏、安徽、福建等20多个省市开展了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培育工作,遴选培育出一大批服务化转型起步早、成效大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从我省看,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较低,仅有3个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发展,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我省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因此省工信制定印发了《办法》,将开展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内涵定义是什么?

《办法》中所称的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是指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确定,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较强的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和示范城市。需要强调的是,发展服务型制造要重视引入服务要素,但最终目的是“强”制造,不能弱化制造甚至“去”制造。

三、省级服务型示范遴选模式都有哪些?

在深入分析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办法》明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工业文化赋能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示范城市主要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地级市、县级市开展遴选。需要说明的是,省工信厅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

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办法》明确了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示范城市申报的基本条件。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分为共性条件和专项条件,其中,共性条件是示范企业、平台、项目所共有的,包括申报主体在我省注册成立2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无严重违法行为等。专项条件根据类型不同进行了科学设置,比如,示范企业要求上年度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0%及以上;示范平台要求平台投入运营1年以上,累计服务企业20家以上;示范项目要围绕增强企业服务型制造特征开展,且已投入运营等。

五、如何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办法》明确申报主体应通过市地工信部门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并在附件中详细列出了申报所需要的材料。根据市地申报情况,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择优确定示范名单,再通过公示等程序,授予示范称号。

六、如何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管理服务?

省工信厅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3年组织一次示范复核,并明确了撤销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具体情况,以便加强管理,推动企业珍惜示范荣誉、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同时,省工信厅将加强支持和服务,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并鼓励市地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进行支持和奖励。

七、《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总的看,《办法》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申报门槛符合龙江企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家和辽宁、山东等省市经验,结合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实际,将适当降低申报门槛和保持较高申报标准相统一,即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又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二是申报程序规范有序。设置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公布完备有效的申报程序,并明确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需提供的材料,让遴选认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管理服务明确清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示范退出机制、惩罚措施和支持服务事项,推动企业珍惜荣誉,更加重视服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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