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评测。
其中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运营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下面列出对不同等级信息系统在测评实施时的不同强度要求
一级:满足GB/T22239-2008中的一级要求。
二级:满足GB/T22239-2008中的二级要求,针对主机、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进行漏洞扫描等。
三级:满足GB/T22239-2008中的三级要求,针对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进行漏洞扫描,针对应用系统完整性和保密性要求进行协议分析,渗透测试应包括基于一般脆弱性的内部和外部渗透攻击。
四级:满足GB/T22239-2008中的四级要求,针对主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进行漏洞扫描,针对应用系统完整性和保密性要求进行协议分析,渗透测试应包括基于一般脆弱性的内部和外部渗透攻击。输出/产品:技术安全测评的网络、主机、应用测评结果记录,工具测试完成后的电子输出记录,备份的测试结果文件。
如需等保测评服务,可后台私信联系。陆陆科技整合云安全产品的技术优势,联合优质等保咨询、等保测评合作资源,提供等保项目的一站式服务,全面覆盖等保定级、备案、建设整改以及测评阶段,高效通过等保测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