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级等级保护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陆陆科技 | 2023-09-14 15:56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黑龙江三级等级保护需要满足以下两方面的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五个层面,以及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平台、工业控制系统平台和移动互联技术平台五个扩展层面。具体来说,三级等级保护需要满足211项技术要求,涉及73类测评分类。
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五个层面。具体来说,三级等级保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网络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职责,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人员进出和变动管理制度,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4、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先定级后建设”的原则,实施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评审、验收检测等程序,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实施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监控,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应对和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定期进行备份恢复和应急演练。
根据《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方案》,实施三级等级保护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的业务功能、数据类型、安全影响等因素,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规定,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进行备案登记。
2、制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方案。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安全保护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进行审批。
3、实施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按照安全保护方案,采取必要的硬件、软件、网络、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4、检测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息系统进行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评估,检查信息系统是否符合安全保护等级的要求,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5、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的安全执行情况。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网络运营者进行指导、督促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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